長照減壓 家人也應給付【聯合報  2009.06.01 】

 聯合報日前有關長期照護的專題報導翔實深入,難能可貴。筆者從事失智症照護近十年,願補充淺見。

 長期照護依照顧場所可分為社區與機構照護,前者包括家人與外傭提供的照護,後者就是安養院。一般認為,除非家庭照顧者不堪負荷,否則還是以 在家照顧品質最好。延緩進住機構有不少方法,比如社區日間照護—老人家白天參加活動,晚上回家,減輕家人負擔,夜間的睡眠品質也會比較好;此外,居家服務 的種類應能涵蓋生活各層面。

 需長照的老人家一半以上都有失智現象,失智患者的情緒與行為症狀常讓家人頭痛,如睡眠顛倒、躁動遊走等,這些問題若能適當處理,常可避 免過早進入安養院。在長照體系中,失智症照護的相關定位是一大重點 —是要留在健保體系,還是部分納入長照,牽涉到照護品質能否提升,甚至整體長照負擔能否減輕,值得相關單位注意。

 外傭的照護品質通常不差,但常見的問題就是語言不通,或者對老人家的病情不了解,形成互動的障礙。例如有些失智的老先生偶爾對外傭會有 言語或肢體的騷擾,沒有經驗的外傭常嚇得花容失色,需要專業訓練才能妥善處理。未來長照體系應將照顧者的教育訓練也納入保險,才能提升照顧品質。

 有關開立失能診斷書以申請外傭的問題,醫師也有苦水要吐。勞保局對於申請的規定越來越嚴格,而且三令五申要醫師確實把關,甚至公家醫院 的政風機構也會定期稽核,偏偏這項業務常會有掮客介入,須要避開瓜田李下的嫌疑,開起診斷書因而綁手綁腳,許多院所與醫師於是能推就推,不然就是技術性地 延後開立時間,讓家屬知難而退。

 有了長照體系,不代表鼓勵將失能老人送進安養院,或統統丟給外傭照顧;給熟悉的家人照顧,是絕大部分老人家的心願。在筆者經驗裡,女性 家人確實提供了大部分的照護,尤其以老伴與未出嫁的女兒最願意付出,照料也較完善,反而兒婦常迫於社會期待而含怨忍耐,甚至幾個兒子輪流照護,老人家就像 坐著旋轉木馬被搬來搬去。長照是否可考慮將家人提供的照護納入給付範圍?

 國內安養院的照護品質良莠不齊,不少機構讓家屬望之卻步。安養院的品質是長照體系進步的指標之一,安養院的評鑑未來應更為嚴格,甚至將結果納入長照給付的依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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