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阿扁接受醫療評估最實在 【蘋果日報  2012.08.31】 

 馬總統說了「保外就醫就是醫療假釋」以後,不管是法務部的說明,或馬總統自己在臉書的澄清,都陷入了文字遊戲,治絲益棼。重點其實在於阿扁到底需不需要更完整的醫療評估與住院診療? 

醫療假釋的英文是medical parole,用白話說是compassionate release,也就是同情假釋,乃針對罹末期重症、身心羸弱的受刑人所做的人道處置,最著名案例就是洛克比爆炸案兇手梅格拉希,因癌末於2009年被蘇格蘭政府釋放,返回家鄉利比亞療養。利比亞的醫療難道會比蘇格蘭好嗎?由此可知,醫療假釋不是因監獄醫療設備不足或不適宜診療受刑人,而是出於憐憫。反觀保外就醫,英文是bail for treatment outside prison,也就是具保之下的獄外就醫,是受刑人權利,非提早釋放。 
台灣精神醫學會前理事長陳喬琪於今年6月下旬前往探視阿扁後說,「扁目前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與重度憂鬱症,已在崩潰邊緣,時間不能再拖」,結果法務部的回應是,「7月20日由長庚醫院精神科3名醫師入監為扁診療,未發現有精神疾病或須服精神科藥物的狀況」,為何兩者看法大相逕庭?到底要相信誰? 

移送病院不算釋放 

任何一位精神科醫師都知道,司法精神評估須有完整專業團隊,在平靜、隱密、放鬆的環境下為之,但監獄可提供這樣的評估條件嗎?監獄裡有精神科護理師提供日常觀察嗎?有心理師給予心理衡鑑嗎?為何只憑幾個醫師入獄看看問問,就認定阿扁「不符保外就醫條件」?
阿扁雖在今年3月住院一周,但當時主要目的乃為診療心臟疾病,對其整體身心狀況並未完整評估。阿扁保外就醫已成高度政治性議題,應成立具公信力的醫療團體,讓阿扁在正常醫療環境下,接受完整充足的醫療評估與診療。《監獄行刑法》規定,保外醫治可移送病院執行,就不會有馬總統所擔心的形同釋放的狀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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