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風險家庭 管理太鬆散【蘋果日報  2013.04.10】 

台中近日發生父親虐死男嬰的慘劇,過程中,高風險家庭通報系統啟動了,社工、警方、醫療單位介入了,但各個環節的銜接與整合不足,導致男嬰從安全大網的縫隙掉落,釀成憾事。

高風險家庭介入常須跨專業、跨領域人員交班與合作,才能形成連續而完整的安置體系,確保兒少安全。以新聞中的個案為例,男嬰經台中社工評估後,決定送往嘉義外婆家安置,此時是否向當地社工交班,提醒注意事項?事實上嫌犯在男嬰被安置當晚,就趕往嘉義與其同住,2天後才出事,嘉義社工是否知情?

應採行個案管理

此案源頭,是嫌犯在社區中出現抱嬰揮刀的異常舉動,遭報警送醫,先送往當地一家醫院,評估後認定無法收治,將其轉到另一家醫院,結果第二家醫院判斷兇嫌無任何精神疾病,不符合強制住院條件,於是讓他出院。兇嫌的精神狀態如何,只有親自診斷的醫師最清楚,但文獻明白記載,這類父殺嬰的加害者,一半以上都有重大精神病或憂鬱症,評估時須謹慎;此外,若真沒病,為何第一家醫院不讓其直接出院,而是安排轉診?轉診單上的評估如何?接手醫院是否採納?都令人好奇。 
最離譜的是,當醫院評估兇嫌無須住院以後,後續處理雜亂無章,不僅縱虎歸山,還引狼入室。兇嫌沒病,不代表沒虐嬰風險,如果不適合強制住院,是否治安單位應考慮接手,施以羈押以防再犯?警方不僅沒有這項動作,當兇嫌報案說嬰兒失蹤時,竟還告知嬰兒就安置在嘉義外婆家。 
此事凸顯現行高風險家庭處遇體系,遇複雜案例往往支離破碎,應採行個案管理制度,於通報第一時間指定個案管理者,負責銜接與整合事宜,才能杜絕漏洞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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