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殺嬰/懷孕停藥 應與醫師商量【聯合報 2009.06.26】

傳出疑似罹患憂鬱症的母親殺死嬰兒後自殘事件,事後眾人不解,何以一弱女子竟會下此重手?依筆者淺見,這類「鬱母弒嬰」的行為大多因病而起,相關的防治知識值得再次提醒。

得到憂鬱症,特別是病情嚴重、已經需要長期吃藥的女性,如果打算生育,請務必跟醫師討論懷孕期間,是否繼續服藥的問題。一般人直覺地以為,懷孕或哺乳期 間,母親最好不要服用任何藥物,以免影響胎兒健康,往往忽略了停藥後,如果憂鬱症復發,情緒不穩所帶來的傷害,有時更為嚴重。並非所有憂鬱症的藥物都對胎 兒有害,停藥與否須就母子生理與心理狀況作整體評估,權衡得失利害以後再做決定。

除了吃藥以外,親人朋友提供的鼓勵陪伴當然也是很重要,然而事發以後,不宜以此怪罪家屬,因為嚴重的憂鬱症,會扭曲人的心性,做出連當事人事後都匪夷所思的行為,這是疾病的本質造成的家庭悲劇。

產後悶悶不樂絕大多數婦女都曾經歷,但一般來說幾天到幾個星期就會自行改善;如果憂鬱的情緒持續過久,或者出現幻覺、妄想、過度躁動、自殺傾向等情形就應該尋求專業協助。原來就有憂鬱症的人,在產後更要小心疾病是否復發,抑或只是尋常的心情鬱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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