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產業責任 別丟給地方【聯合報 2011.04.08】

政府決定適度開放性交易專區,可說符合國外潮流,但從地方政府大都表態拒絕來看,可行性仍有疑問。

到過歐洲紅燈區的人都知道,櫥窗女郎、性交易場所只是這類專區的核心,周邊更廣大的幅員充斥著五光十色的相關商店。從成人書店影帶店、情趣玩具店、脫衣舞吧到真人表演秀,可說涵蓋了情色產業的完整光譜,滿足消費者不同程度的性需求。

以台灣民情來說,一下子要民眾接納性工作恐怕不容易,也不會有人願意讓紅燈區設在自家隔壁,不如先設立「輕型」的情色產業(例如二、三十年前盛行的牛肉場、現今夜店的鋼管秀與猛男秀等)專區,待社會接受程度提高,再准許性交易。

台灣民間曾有蓬勃的地下性產業,突然被禁絕以後才冒出了檳榔西施,如今要化暗為明實為社會進步的象徵。政府在此議題上不應以解決違憲疑慮為滿足,也不能把責任推給地方政府,而應思考性產業的未來定位與具體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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