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代健保/仿法國社會捐 邁向家戶制【聯合報 2012.04.06】
  行政院宣布二代健保明年元旦實施,補充保費的徵收方式就飽受批評,於是「家戶總所得制」再度被提起。家戶制當然是健保費基改革的康莊大道,但如果一時窒礙難行,可將補充保費稍做調整,施行幾年後,逐步過渡到三代健保。

二代健保進步之處,在於費基版圖已往個人總收入趨近,然而因應而生的補充保費,徵收規則蕪漫龐雜,給人「另一種不公平」的印象。

新制底下,同樣是勞動所得,有些歸入一般保費,有些卻算成補充保費,導致「所得相同、保費有差」的怪現象。以醫師看診收入為例,受雇醫師兼職所得須繳補充保費,但開業醫師完全不用;同樣是兼職所得,有證照的專技人員不用繳,但做工、演戲、端盤子的卻要。

其實二代健保補充保費,與法國健保開辦的「一般社會捐」類似,但法國的雙軌制簡單許多。

法國的做法是,在薪資所得保費部分(等同二代健保的一般保費),將受雇者的費率降到接近零,等於實質上全由雇主支付;而不論受雇或自營,所有勞動所得,都改課以相同費率的「一般社會捐」。如此一來,就不會有「一種所得、兩種費率」的狀況。

台灣或可仿效,簡化雙軌費率,將受雇者的薪資所得移入補充保費底下,讓「雇主繳一般保費,受雇或自營者繳補充保費」,使所有勞動所得都被課以相同費率,清楚又公平。

依上述方法修正後的雙軌制,可做為將來家戶制的前奏。

法國的「一般社會捐」,涵蓋資產所得與投資所得,可依此逐步充實補充保費內涵,待徵收上軌道後,再改以家戶為費基單位。

家戶制的典範是日本,費基不僅包括家戶所得(年度收入),也加計資產(財富多寡)。所得部分包括勞動所得(薪資、退休金)、資本利得(房地與股票交易、利息、租金)等恆常所得,以及臨時所得(資產轉移、賞金、贈與)。

健保財務吃緊,不能等待完美方案,先讓二代健保上路,累積經驗,並著手規劃家戶制的三代健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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