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蓋安養院 長照就解決?【聯合報 2013.01.07】 
 政府擬將PFI(民間融資提案制度)運用於長照建制,此舉或可加速照護軟硬體的擴充,但絕非長照問題的解藥。

PFI是近一、二十年英國與日本政府大力推行的「公私合夥」政策,在政府財政窘迫下,引進靈活的私人融資、建造與營運能力,促進公共建設,並節省成本。

PFI運用於造橋鋪路、建醫院、蓋學校等基礎建設,在英、日確實獲得成功經驗,但台灣長照體系欠缺的,並非耗費鉅資的大型安養院、老人村,而是精緻、在地、溫馨的社區照護。

需長照老人,一半以上失智,應以居家照護、到府服務為優先,因家庭是老人家最熟悉的地方;而即使重度失智需全日照護,也以社區小型失智之家較能提供人性化服務,而非離鄉背井搬到五星養生村。

台灣長照需要的,是傳統雜貨店主顧相濡以沫的感情,而非連鎖超商型的制式互動;大型財團的介入,或可減少軟硬體成本,但照顧老人家不是蓋房子,細膩、個人化的照護品質是財報上看不見的價值。

即使以PFI方式興建大批長照機構,仍未解決長照財源的問題。長照費用究竟要以稅收支出,抑或開辦長照保險,若未有定案,而民眾也無能力自費進住,屆時再豪華的安養中心也只會變成蚊子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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