器官移植 應師法西班牙【中國時報 2011.10.14】

台大柯文哲醫師在立院報告愛滋器捐事件時呼籲,衛生署應統一移植事權,淺見以為全球引為典範的「西班牙模式」可資借鏡。

 西班牙的器官移植做得又多又好(器捐率是台灣五倍,今年授命引領歐盟改革),主因在擁有綿密體系。中央設有「國家器官移植組織」負責制定臨床指引,整合各醫院;該組織在全國加護病房設有器捐協調人,由相關科別醫師兼任,一有適合個案立即啟動器捐機制。

 以這次被罵得臭頭的器捐協調師來說,在西班牙就有三類,分別負責勸募、器官分派與臨床醫療(須經考試認證),不像台灣讓一名約聘護士扛起。在西班牙,移植資料採分佈處理,也就是病患的病歷、檢驗數值存放於原就診醫院(醫療人員熟悉的方式),而非像台灣一樣登錄於中央平台(當資訊系統不夠好時反而多了出錯機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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