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律師可知CAFTA?【自由時報 2010.05.26】

陳長文律師批評「台聯公投案可能造成制度危機」。ECFA爭議這麼大,如果公投案不成立更可能引爆台灣政治危機。陳律師與其挑剔台聯公投案的措 辭,不如建請國民黨動用立法院多數,提出修辭完美的公投案,讓ECFA早日交付公投。

哥斯大黎加的例子可資借鏡。哥國政府簽了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(CAFTA)以後遲遲未交付國會認可,即便執政黨在國會掌握多數,原因就在於哥國人民 反對CAFTA的聲音太大,遊行抗議不斷。就在認可的期限屆滿前幾個月,反對黨提出「公民發起」的公投案以終止紛爭,但受制於哥國公投法必須連署十個月的 規定,恐怕來不及在認可期限前舉行投票,結果執政黨順應民意,自行在國會發起公投案取而代之。哥國的公投題目直截了當:你支持或反對CAFTA?

為什麼陳律師要在公投的技術問題打轉?民調顯示多數民眾支持ECFA公投。以技術問題干擾公投成案,只會帶來台灣社會更多的對立與不 安。如果陳律師認為台聯版不理想,應呼籲國民黨在立院提替代的公投案,而題目就是:你支持或反對ECFA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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