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反核人士督導核安【自由時報 2011.03.28】

長期研究美國核能政策的賓州大學教授馮西波近日投書紐約時報,說福島核災「可能在美國發生」,因為美 國核能委員會已落入「規範俘虜」的窠臼,也就是說,原本應該把關核電廠安全的主管單位,竟與電力公司沆瀣一氣,顧慮其營運成本,不敢以高規格要求改善安全 設施,放任危險狀況持續存在,諸如不加裝過濾通氣裝置、用過的燃料棒過度堆積廠內等。

這種「官兵與強盜一國」的現象也發生在日本,其原子力安全局在核災發生的一個月前,竟核准福島核廠最老舊的反應爐延役十年。何以致之?因為核安機關隸屬經濟產業省,如果封殺核電廠,豈不得背上妨害經濟發展的罪名?

球員兼裁判的狀況,難道台灣沒有?核電廠續轉續建是馬政府既定政策,隸屬行政院的原能會怎敢不顧老闆臉色,嚴格監督台電?原能會官員都是核工出身,又豈有唱衰核安的道理?難怪會有「蓮花座」謬論。馮西波建議應找反核人士接掌核安機關,台灣敢嗎?否則再怎麼體檢核電廠,不過是自家人蓋橡皮圖章罷了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oph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