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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官捐贈 西班牙模式【自由時報 2011.10.14】

愛滋器捐暴露的,不過是台灣器捐問題的冰山一角,還有更棘手的器捐風氣不盛、國人赴中國接受黑箱移植等沉痾,台灣的器捐體系已到了必須翻修的關頭。

如何改造?西班牙模式已成全球典範,「移植」過來就對了。西班牙的器官移植做得又多又好,器捐率是台灣的五倍,今年更已受命引領改革歐盟的器捐訓練計畫,期能統一移植品質與安全標準,並縮短等候器捐時間。

西班牙模式的精髓何在?簡言之,就是打造一個綿密周延、層次分明、主動進取的器捐體系。西班牙的器捐協調作業有三級︱中央、地方與醫院。中央設立器捐委員會、國家移植組織,由移植專家掌舵,地方列席,負責擬定政策、整合與輔導醫療機構;移植醫院與勸募醫院(大小醫院都可參加)則形成全國網絡,一發現腦死個案,立即啟動器捐機制。

在西班牙,加入器捐網絡的百餘家醫院,每一家都設有器官協調人,負責器官的勸募、評估與聯繫,通常由加護病房主任兼任,每年必須接受專業訓練。反觀台灣,器捐勸募好像只是十家移植醫院的事,其他醫院只負責打電話知會。

台灣的器捐醫療資料必須整合到移植平台,器捐者所在的地方醫院反而沒有完整病歷與數據(與平日醫療習慣迥異),但在西班牙並非如此,而是採用分配儲存的方式,也就是照顧器捐者的醫院必須保存相關移植資料,以便摘除團隊下刀前審視。

在國外,器捐協調師有三類,分別負責勸募、分派與臨床醫療,各司其職,而且須經考試認證始能執業,不像台灣,把繁瑣的協調任務丟給一名約聘護士承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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