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從與盲從【國語日報 2014.05.07】

韓國船難造成數百名學生死亡,事後檢討發現,許多人原本可以及時逃生,因為聽從船長指示留在船艙,才遭滅頂。人類過團體生活,服從可以帶來凝聚力與安全感,但也須保有個人判斷力與自由度,否則容易衍生併發症。

心理學實驗發現,只要在上位者下達一個單純的指令,即使沒有罰則,多數人都會選擇遵從,做出原來不會做的事。納粹士兵,大都不是心狠手辣之輩,但在服從的氛圍底下,宛如被催眠一般,協助獨裁者遂行屠殺暴行。

服從的對象,除了權威以外,也可能是道德與倫理要求,如果不知通權達變,往往得不償失。古代男女授受不親,孟子曾質疑,如果嫂嫂溺水,該不該伸手搭救?同樣的道理,孝順是天經地義,但在現代社會,家暴與虐待並不罕見,假使父母出現離譜行徑,切勿拘泥於教條而幫忙掩護。

個人行為會出錯,集體決策亦然,此時若隨波逐流,只會一起誤入歧途。十九世紀中葉,美國盛行蓄奴制度,當時輿論支持,但梭羅基於個人良心,以抗稅手段抵制,啟迪人心,立下公民不服從典範。台灣近期的反服貿與反核運動,就是師法梭羅。

服從的目的,是要結合成更大的整體,以追求更大的公益。服從的底線,在於不能違背公理與正義的原則,更要因地因時制宜,才能避免盲從帶來的危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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