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捷為何敢殺人卻不敢自殺【蘋果日報 2014.07.22】

新北地檢署起訴鄭捷,求處死刑。起訴書描繪了鄭捷的成長過程與犯案動機,有助於台灣社會了解這位謎樣殺手。
起訴書點出了幾個理解鄭捷犯案緣由的關鍵字。精神鑑定顯示鄭捷「犯案時未有精神障礙」,而北捷案本質上是「大規模殺人案」。這類案件有兩種,一種是被害人之間有所關聯,比如都是家人或同事,兇手常有精神疾病;另一種是被害人之間素昧平生,兇手不可能同時跟這麼多人結怨,而且兇手心思穩定縝密。北捷案正是後者。

向大眾自戀式復仇

既然如此,何以濫殺無辜?第二個關鍵字是「自殺」。在美國,大規模殺人兇手,七成五當場被擊斃或自殺,他們犯案前早已預料到這樣的下場。鄭捷一再表示從小想死,但沒有自殺勇氣,於是想到了藉由死刑來結束生命的方式。 
不敢自殺,何以敢殺人?當長刀進出血肉之軀,受害者倒地呼痛,何以沒有一點惻隱之心?起訴書點出最關鍵的「自戀」兩字。鄭捷行兇,用精神分析的觀點來說,是一種自戀式復仇,完成任務的迫切感掩蓋了同理心;當受害者紛紛倒地,宰制他人如螻蟻的驕傲感升起,在華麗壯闊的殺人場面中,滿足了虛幻的自戀需求。 
什麼是自戀需求?就是得到肯定與讚賞的需求,或者弭平自戀式傷害的需求。批評與責難,每個人從小都會經歷,只要不是太大的羞辱,大部分人可以承受,但有的人好像一棟紙黏的房子,一下子就被刺穿,形成自戀式傷害。媒體引述說,「鄭捷小學時,當眾被老師叫起,向被捉弄的女同學道歉」,或許對他來說,這就是一種自戀式傷害,永誌難忘,此後便閉門造車,醞釀復仇計劃。 
鄭捷國中時被老師嚴厲管教,竟然帶刀刺殺老師,其實那就是一種自戀式反擊。十年之後,何以自戀式反擊,轉而針對無冤無仇的大眾?媒體引述說,「他認定應貫徹殺人誓言,否則就是否定自己」,當整個世界都不能對我肯定與讚賞,最後的正面回饋來源就只剩下自己。或許這也是鄭捷從小認定人生虛無,不值得活的理由之一。 
沒有人天生要殺人,都有成長脈絡可循,起訴書對這位前所未有的殺手做了初步心理探索,台灣社會應繼續深入探討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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