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身心障礙者開一扇公平的窗【國語日報 2014.10.17】

媒體是閱聽大眾了解社會各角落人事物的管道,應該像一扇敞開的窗,將世界的原貌帶到每個人的眼前,然而媒體在報導身心障礙相關議題時,卻經常變成拙劣的畫師,模糊、扭曲,甚至醜化了身心障礙者的形象。

今年六月,屏東一名男子透過網路約見一位國二女學生,並與其發生性行為多次,觸犯妨害性自主罪,對於這則新聞,報紙標題以「精障憨男」來形容該名男子,這樣的字眼不僅犯了歸因偏差的錯誤,也加深大眾對身心障礙者的成見。該則報導說,「男子領有輕度智能障礙手冊」,姑且不論事實真假,以心理專業的角度來說,智能障礙指的是智力受損,影響認知與判斷能力,與精神障礙的脫離現實並不一樣。「憨男」二字更明顯有貶抑調侃的意味,不適合做為新聞用語。

事實上絕大數的智能障礙人士與精神病患,並不會觸犯妨害性自主罪,或者其他刑罰,但媒體在新聞事件裡,只要獲悉當事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,或者言行舉止異於常態,往往將犯罪行為歸因於身心障礙。「三重精障男持菜刀砍傷路人遭警開槍制伏」,「精障男車廂內大叫乘客恐慌逃離西門站」,類似的新聞標題層出不窮,社會大眾看多了,容易將精神病患與暴力、脫序、不可預期等負面字眼劃上等號。

身心障礙,或疑似身心障礙者,就算真的犯下治安事件,除非經過專業評估,確立行為因果關係,報導者不應主觀認定身心障礙導致犯案,否則就是一種標籤化與汙名化的報導方式。事實上性犯罪與偷竊的動機,通常起於人的私慾,與身心障礙未必有所關連,比如「返家缺盤纏躁鬱男破門竊錢購車票」這樣的標題,用「躁鬱男」來形容當事人,好像躁鬱症會引發偷竊行為一樣,其實此類舉動並非躁鬱症常見症狀。

一位頭髮染紅,身材瘦高的男子,在超商順手牽羊被捕,警方在他皮夾內發現身心障礙手冊,媒體不會使「紅髮男(或者瘦高男)行竊遭逮」這樣的描述方式,同理,也不應用「精障男」、「躁鬱男」來形容新聞當事人。

歧視往往源自無知,幾個月前太陽花學運期間,王姓牙醫師與警察對峙時,突然倒地不起,手腳抽動,有媒體望文生義,認定王醫師罹患癲癇,結果引發衛生局關注,甚至考慮撤銷他的醫師執照。事實上抽搐與癲癇並不一樣,媒體如果不清楚醫學名詞定義,可以用日常用語來形容,比如手腳抽動,而非逕自扣上病名。針對撤照一事,衛生局考慮引用醫療法的「重大精神疾病」條文,但癲癇基本上是一種神經疾病,大部分患者並無精神障礙,此點媒體在報導上可予以澄清。

聳動的標題或可增加閱聽率,但媒體的偏頗用語往往傷害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。幾年前有安親班老師嫌學生太吵,以過動症藥物利他能餵食學生幼童,媒體報導時,把利他能比喻成「兒童古柯鹼」,引發眾多家長與專家反彈。過動症的診斷與用藥,都須經過醫師嚴謹與審慎的評估,怎麼可能讓孩子服用「古柯鹼」?媒體該做的,是將利他能的藥理作用講清楚,而非增加民眾疑慮。

<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>規定,媒體報導身心障礙者,不得誤導閱聽人,或引發歧視或偏見,這是身心障礙者媒體傳播權的基本保障。除此之外,媒體更應引領社會大眾,使用進步的名稱來稱呼身心障礙者,比如精神分裂症已經在幾個月前正式更名為思覺失調症,媒體在報導上應該使用新名稱。

媒體使用身心障礙者可以接受的新名稱來稱呼他們,有助於去汙名化。近年來最成功的疾病正名運動是失智症,男女老少都已熟悉,但仍有少數媒體依舊使用「老人癡呆症」這樣的舊名,相當不應該。比較少人知道的是,癲癇也取英文病名的諧音,正名為伊比力斯,而自閉症改叫肯納症,肯納是發現自閉症的醫生。

近來有些媒體被流行用語影響,在報導上使用「腦殘」、「很瞎」這類字眼形容當事人。用身心健康的殘缺來罵人是不雅字詞,媒體不宜媚俗跟進。

為身心障礙者開一扇公平的窗,讓陽光照耀進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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