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手一攤 只會開槍【自由時報 2015.06.07】

台北市女童割喉案龔嫌行凶後說什麼?「被耳邊的批評聲音逼到十分痛苦,想自殺卻又不敢,才藉由殺人被判死刑來達成目的。」北捷案凶手鄭捷被捕後說什麼?「從小想死,但沒有勇氣,多殺幾個人便可被判死刑。」

龔嫌犯案後自行報警,鄭捷行凶後在月台遊蕩等著被捕,這都是隨機殺人常見的情節。兩人沒有前科,甚至在同事與同學眼中也非凶殘之輩,為什麼犯下滔天大罪?因為隨機殺人者通常都不想活了,本質上是一種殺人後自殺的行為。

日本法務省研究了日本近年來的五十二件隨機殺人案,列出常見的五種動機:對自身境遇不滿而遷怒社會、對特定人士不滿但無法報復而找代罪羔羊、藉由死刑來自殺(至少四件)、藉由被關來逃避現狀,以及殺人快感成癮等。

也就是說,隨機殺人者可能為了被判死刑才殺人,因此死刑存在可能助長隨機殺人。馬政府不研究隨機殺人案,找出犯案特性與預防之道,就只會抓六名死囚來槍斃,激化廢死與反廢死的對立,讓台灣社會更沒有理性討論死刑存廢的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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