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福部公布十年長照計畫2.0,預計在二○一七年花費二○八億元投入長照,此金額固然高過以往,但與台灣需長照人口以及外國長照花費相較,只能算是斷腳長照。

衛福部估計當年需長照人口約七十三萬人,等於平均每人每天只能分得七十七元長照費用。衛福部次長辯駁說,「不能用總金額除以總需求人數來估算,因為不是每個人都會使用長照」。既已標榜讓民眾「找得到、看得到、用得到」,卻又不希望太多人來用,豈非自相矛盾?

「錢太少」是蔡政府十年長照2.0的致命傷,只能做居家與日間照顧,不理會機構照顧。如此一來,類似前陣子發生在新北的安養院大火,以及近年頻傳的「照顧殺人」悲劇,恐難以杜絕。

有長照制度的國家,沒有不把機構照顧列為給付項目,比如日本的長照經費,有三到四成花在機構照顧。機構有了補助,才能改善照顧品質,比如設置小型溫馨的失智之家,或者雇用更多本國看護,讓老人家不必跟外籍看護雞同鴨講。

日本二○一四年的長照花費是GDP的一.五八%,而台灣二○一七年的長照花費將只有GDP的○.一四%,蔡政府是不是認為,台灣的老人家不值得像其他國家一樣,花那麼多錢照顧晚年?

十年長照2.0說要採行A、B、C分級制,讓鄰里、鄉鎮與縣市設立不同層級的長照據點,但既然有醫院等級的日照中心可去,為什麼還要去里長伯家接受「巷弄長照」服務?

耍這些花拳繡腿,只能糊弄失智失能老人家,斷腳長照改變不了台灣長照體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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