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長照2.0」即將試辦,政府自豪將有「三級長照」,分為長照旗艦店、長照專賣店和長照柑仔店,老人家可坐著巡迴車,周一到日照中心,周二到巷弄長照站,周三則接受居家照顧,殊不知這樣的安排,正好凸顯主事者對長照的誤解。

約有一半需長照的長者有失智症狀,他們的記性與定向感變差,需要的是固定、熟悉的環境與作息,但2.0巡迴車將他們載來載去、待這待那,豈非讓他們更加搞不清楚方位?

「三級長照」另一個問題,是疊床架屋,比如老人家可以到巷弄站接受臨托,可以到專賣店接受日照,也可以到旗艦店接受小規模多機能照顧,但本質上都是半日式照顧,何不整合成單一的「社區長照中心」?

全世界的長照都分成三層級,但人家乃以服務地點與時間來區分,也就是居家、日照、機構三種照顧,沒人像台灣這樣分。台灣的分法顯然是比照醫療三級制,因此也將複製類似問題—就像民眾喜歡到醫學中心看病,未來需照顧長者也會往長照旗艦店集中。

在「三級長照」底下,全國將籌設兩千多個長照巷弄站,而之所以如此規劃,恐怕是把長照想成「找幾個社區媽媽陪長者在村里活動中心吃飯、唱KTV」這麼單純,其實這類活動應有治療與延緩退化功用,而非只是打發長者時間。

要提供長者夠好的復健活動,應以日照中心為活動據點,配備足夠治療師與軟硬體,一次服務幾十位老人家,才符合經濟效益,照顧品質也比較好。比如失智症專屬的懷舊治療、印證治療、現實導向,都需治療師帶領,長照巷弄站難以辦到。

對於那些不喜歡外出參加活動的長者,「長照2.0」應做好居家服務,讓老人家即使失智失能,都能保有獨立生活能力,不用倚賴兒孫。比如七十五歲以上長者未來可能因無法通過認知測驗而被沒收駕照,形同沒了雙腳,「長照2.0」應為他們提供交通服務。日本有一萬多輛長照計程車,台灣也可仿效。

「長照2.0」最大問題是將機構照顧踢出公共長照體系。「長照1.0」尚有每年廿一天的機構喘息照顧,但「長照2.0」呢?全世界沒人這樣定義公共長照,台灣卻自己胡亂發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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