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同性婚姻遊行再度登場,何以帶頭團體叫愛護家庭聯盟,而非「愛護婚姻聯盟」?就因婚姻平權支持陣營犯了急躁冒進的錯誤。

二○一三年,婚姻平權支持陣營推出「同性婚姻」、「伴侶制度」、「多元成家」三合一訴求,想要一舉解構性別、婚姻、家庭制度,畢其功於一役,不料其中的「多元成家」引發宗教人士反彈,認定此舉將破壞傳統家庭結構,於是以愛護家庭為名,組織了反對團體。

同性婚姻合法化與「多元成家」掛勾後,引發更多疑慮與阻礙,這樣的前車之鑑,值得堅持修民法承認同性婚姻的團體省思。同性婚姻合法化,原本有五成多的民意支持,何以最新民調降到四成多,與反對民意打平?顯然,部分民眾還不能接受修改民法的婚姻定義。

婚姻平權支持陣營也犯了路線上的錯誤。同性婚姻合法化運動,本質上是一種爭取性別平等的人權運動,跟性解放運動、解構婚姻與家庭的運動,必須區隔開來。同志遊行之所以裝扮暴露,就在於認定所有性別壓迫都來自傳統父權的性別規範,因此衝撞這套規範就是打擊敵人,但這樣的運動策略,適不適合當前台灣社會,大有疑問。

同性婚姻合法化做為一個扶持弱勢的人權運動,策略上應爭取其他族群支持,而非與其為敵。比如說,動輒把不支持同性婚姻,或者對同性戀不抱持好感的人,稱之為「恐同」,甚至說現有婚姻體制就是一種「異性戀霸權」,都是沒有必要的說法,聽在非同性戀者耳裡,只會更加反感。一項運動如果不能理解反對陣營的心態,不能同理對方的感受,就很難爭取人家的支持。許多人不支持同性婚姻、對同性戀沒好感,就只是一下子難以適應,需要時間來化解,沒必要冠以病名罪名。

又比如把訂立「伴侶制」專法當成歧視,說是等同於美國的黑人學校這類隔離政策,根本忽略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去年才承認同性婚姻,但在此之前,美國各州早已施行多年的「伴侶制」,更不用說歐洲那些同性婚姻已合法化的國家,都先施行「伴侶制」,再過渡到同性婚姻修法。呷緊弄破碗,莫讓婚姻平權運動再度被帶往錯誤的道路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oph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