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同學喜歡寫作,也寫得非常好,但只有少數人把寫作當成自己應該持續經營的領域,努力不懈,於是幾年以後有人出版創作,有人已經久未提筆。

也有許多同學不喜歡練琴,卻得在黑白鍵上猛啃豆芽菜,就為了爸媽認為孩子應該學琴,免得輸在起跑點。雖然彈得不差,甚至比賽拿過獎,但長大以後,不要說持續彈琴,連音樂都不想聽,免得記起兒時酷刑。

「喜歡」是發自內心,對一項事物投注心力;「應該」則是源於外界,要求自己達成目標。光是「喜歡」,想做就做,不做也罷,最終只能當成休閒嗜好;但只有「應該」,沒有一點興趣,即使有了成就也高興不起來。

一項國際學習調查顯示,好幾個國家的同學都有「高成就、低興趣」的現象,也就是很會念書,卻不愛念書,原因就出在他們只是為了滿足別人的期待,而非真正喜愛那些課業。

如何把「應該」變成「喜歡」?歌手周杰倫小時候學琴經常被打,但他知道苦練以後技藝提升,才能追求創作夢想。如何在「喜歡」之中找到「應該」?日本醫師漫畫家手塚治蟲小二就喜歡畫漫畫,但他知道要成為專業漫畫家,光是隨興而畫還不夠,於是一邊行醫一邊畫圖,即使廢寢忘食也甘之如飴。

當「喜歡」與「應該」合一,興趣與成就兼得,那將是人生最快樂的事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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