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台灣長照悲歌頻傳,如今高雄竟又發生中年男子將失能老母與大哥餓死後,再企圖自殺的慘劇。事後高雄市社會局說,「有長照問題務必求助,切勿採取激烈手段」,這句話很對,問題是案發前有沒有人這麼告訴兇嫌?他一人要照顧兩位家屬,不只無法負擔安養院費用,接回家後也難以承受照顧壓力,因而心力交瘁,當時若有人可以主動詢問一句:「你是不是覺得很累?需要什麼幫忙?」並將他列入高風險個案,必要時轉介精神醫療,是否就可避免憾事發生?

長期忽略家屬支持

高雄市社會局又說,「案母有中低收入老年補助1月7千多元,可再申請養護費用。」問題是依規定申請養護費用最高每月1萬1千元,而且原有老年補助必須取消,這要收入不穩定的兇嫌如何支付每月2萬5千元的安養院費用? 
這事件之所以發生,其實肇因於台灣長期忽略安養院這一塊長照領域。完整長照應涵蓋輕、中、重失智失能老人家,分別提供居家、日間、機構照顧,但因長照主事者觀念偏差,認為「送安養院等於把老人家送到痲瘋院隔離」,以及長照財源不足,導致長照不給付安養院費用,須由家屬自費。而對於家屬的支持與輔導,本應屬長照重要服務,也因財源與人力不足,長期被長照體系忽略。 
如果安養院能納入長照體系,新聞中的老母就能歸給長照人員訪視,進住安養院的費用也能由長照提供,而非像現在一樣,丟給業務繁重的社政單位,並領取名目繁瑣的社福補助。受過長照訓練的人都知道,兇嫌一人照顧兩位嚴重失能家屬,極易心力交瘁,乃屬自殺高危險群,當其主動將兩位家屬由安養院接回時就該警覺,他接下來要怎麼照顧?會不會出事?然後積極給予家訪,並提供後續協助。 

2.0排除安養院在外

或許有人會說,「長照2.0」施行以後,這類悲劇將可減少,偏偏「長照2.0」只做居家與日間照顧,把安養院照顧排除在外,根本於事無補。這事件警示蔡政府必須修補「長照2.0」的漏洞,將機構照顧納入給付,而如果稅收制財源不足,應早日施行長照保險。有媒體稱兇嫌是「逆子」,其實長照是國民集體大孝,應由所有國民共同承擔照顧老人家的責任。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oph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