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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為好公民(1115日國語日報方向專欄)
沈政男

台灣學生在國際公民素養調查裡名列前茅,值得喝采。這項調查涵蓋四大領域,若能真正落實,就可成為好公民。

首先必須認識公民社會(包括國家與民間社會)。為什麼有人可以連署罷免立委?這牽涉公民的權利與責任。為什麼「一例一休」修正案先由行政院提出,再送到立法院表決?這與政府組成有關。為什麼環保團體能影響核電政策?這彰顯了民間組織的力量。凡此種種都是好公民必備的常識。

其次要認同公民社會的原則。一、平等:台灣學生在族群與性別平等項目獲得高分,更要落實在日常生活。二、自由:伸張個人自由以外,也要維護他人的自由。三、社區意識:人人都是社會的一份子,應有歸屬感,並關注集體責任。四、法治:所有個人與組織,包括政府單位,都須依法行事。

再來是公民參與。「一例一休」施行不久又要修正,是否因決策過程欠缺充足的公民參與?為什麼許多人只會抱怨政策,不想發揮影響力?除了擔任志工,參與民間組織,能否加入政黨,或投入政治運動?這些都是台灣公民尚待努力之處。

最後,如果上述項目都能達成,就能培養清楚的公民自我認同,知道自己是國家的主人,可以決定民間社會要變成什麼模樣,也能與其他公民產生連結關係,一起打造一個更美好的國家與民間社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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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我在國語日報文藝版方向專欄所寫的第206篇文章。

一般都說公民社會,但在〈國際公民素養調查〉的說明文件裡定義得很清楚,應該用民間社會(civil society)這樣的詞,也就是把國家排除在外,而如果加上國家,就成了公民社會(civic society)。

這份說明文件本身就是很好的公民教材,如果可以把它的架構弄得清楚,大概就能清楚公民社會的架構。

台灣在這項調查裡得分較高項目為性別平等與族群平等,因為台灣社會在這兩方面討論很多,也進步很快,然而在政治參與部分,成績就沒那麼亮眼了。

這項調查乃以國際共通標準來衡量公民教育,但在台灣,公民教育還必須包括一項別人沒有的教育。

什麼教育?必須教導小朋友,你是一個沒有國家的人。台灣的公民教育有沒有這樣教?都在逃避現實。知恥近乎勇,台灣人必須從小知道這樣的恥辱,才能蓄積建立國家的勇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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