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品分級 不可拘泥舊規【中國時報 2010.04.30】

K他命濫用嚴重,立委提議從三級改列二級毒品,但法制單位反對,理由是其成癮性不高。筆者認為,毒品列管等級不能只看生理成癮性,亦應考量心理依賴 性、毒品傷害性、社會濫用程度。

     K他命的生理依賴程度雖不高,但長期「心癮」難戒,很容易受環境、情緒影響再用。現今K他命濫用的盛行,不就是其成癮性的直接證據?立法 上不應拘泥於藥理特性。從立法邏輯來看,長期使用K他命會導致認知功能缺損與膀胱病變,對人體的危害不下於大麻與安非他命列,而後者已列在二級毒品。此 外,這類毒品經常是高階毒品的入門磚,不少人從此踏上不歸路。提高列管等級,等於宣示這類毒品並非「偶而用用沒關係」,而是「毒癮世界的天眼絕對不能 開」。

     法制單位若擔心修法以後勒戒工作不能負荷,可採門診戒治方式,處理「心癮」問題。毒癮防範雖不能只靠法律,但其嚇阻效力是其他戒治方法難 以取代的。毒品條例應與時俱進,針對盛行的毒品做處理,才能發揮立法效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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