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狂牛症說詞 漏洞百出【自由時報 2012.04.29】

 美國農業部說,近日的狂牛症案例,「牛齡十歲七個月,該牧場牛群一千兩百頭」。美牛欠缺履歷制度,舉世皆知,試問,該牛有出生證明嗎?有打電子耳標嗎?有移轉牧場、接觸其他牛群紀錄嗎?如果沒有,憑什麼列舉這些數字?又說「此例為基因突變的散發個案」,這是廢話,任何新興傳染病,一開始都是基因突變產生新病原,關鍵在於後續的傳播途徑是否被阻絕?有無其他牛隻受感染?

美方吹噓的「狂牛症三層防護網」根本漏洞百出。第一、二層是飼料禁令。一九九七年首先禁止哺乳類蛋白充做牛羊飼料,但畜牧業者拿病死牛去餵雞,又將雞飼料殘渣與雞糞回收餵牛,重蹈「以牛餵牛」的防疫大忌;於是在二○○八年補破網,禁止牛隻高風險部位餵食任何動物,卻又把牛血排除在外(已證明可傳染狂牛症)。最近這一例既已十餘歲,很可能在新禁令頒布前被餵食過高風險部位,或者一直還在吃牛血,如何排除飼料傳染的可能?第三層就是為人詬病的抽檢制度,樣本數僅約千分之一,不像日本每一頭牛都抽檢,而多數歐洲國家,三十月齡以上牛隻也全面檢驗。

先前美國三起狂牛症,病牛都出生在一九九七年飼料禁令之前,但最近這第四起卻是在禁令之後,飼料禁令是否落實,值得懷疑。此例屬非典型狂牛症L型,與二○○六年的兩起H型不同,而研究顯示,L型的傳染力比傳統狂牛症還強,一旦感染其他牛隻,後果不堪設想。非典型的特徵在於牛隻年紀大、症狀不明顯,如果爆發疫情,以美國的防疫體系之疏漏,覺察時恐怕早已蔓延。

尚未做流病調查,美方就說「在可控制的風險範圍」,馬政府竟然照單全收,在立院為美牛強力護航,真是狂牛瘋馬,半斤八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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