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顧牛體 不顧人體【自由時報 2012.02.24】

 證據醫學已是當今醫療與公衛主流,任何主張要讓人信服,必須拿出研究證據。依照證據強弱,研究的品質可分為五等級,有隨機分組、長期追蹤、對照組的,列為一到三級,至於像萊克多巴胺的「六壯士試驗」,因僅有區區幾例,只能算第四級,而墊底的第五級,就是「吃五千微克萊克多巴胺、五百公斤牛肉才會心悸」這類的專家意見。

五千微克就是五毫克,也就是當初藥廠自己做的「六壯士試驗」(給六名年輕男性分別吃五到四十毫克的萊克多巴胺)所用的最低劑量;六人吃了五毫克沒心悸,不代表其他性別、年齡、心血管疾病患吃了沒事(未成年人的心臟對這類藥劑的敏感性是中老年人的十倍)。

官員與專家辯駁,「萊克多巴胺是飼料添加劑,只須做動物試驗,人體試驗是追加的,故樣本不必太多」,根本搞不清楚藥廠的把戲。藥廠之所以追加人體試驗,是因為狗的試驗顯示,其對萊克多巴胺的敏感度比猴子高百倍以上,而若以狗的無藥效劑量來推估,人體只要吃下一百多克豬腎(殘留最高)就可能超標,根本過不了關,於是追加人體試驗,企圖證明猴子的數據比較接近人。

藥廠的步數後來被歐盟戳破,禁不起證據醫學的檢視。馬政府不去質疑何以美牛安全評估只有「四流證據」,反而拿出「五流證據」來唬弄台灣人,這算是幾流政府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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