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助美國憲法 因為馬有綠卡【自由時報 2013.01.24】

 馬英九想要連三任國民黨主席,想到頭殼壞去,竟然搬出美國憲法來當佐證。美國憲法跟台灣政黨主席任期有何關聯?可見馬英九心中有綠卡,潛意識裡根本認為自己是美國人。

馬英九完全不懂民主政治基本原理。連選最多連任一次,就是為了避免腐化與壟斷,其精神在於選民或黨員連續授與權力兩次以後,就必須下台。馬英九雖然第一任黨主席任期未過半就辭職,但他是被選上的,不是接任的,權力意志早已貫徹黨內,後來代理的吳伯雄不過是延續其組織布局。如果馬的「任期未過半不算一任」邏輯可以成立,未來只要任期過半前一天辭職,馬英九永遠可以再選,有當不完的黨主席。

這原本是國民黨的家務事,但因馬英九政績零蛋的最大原因,就是黨政權力一把抓,黨內決策過程窄化成小圈圈,未來馬英九若連三任黨主席,黨內繼續無人敢「攖鱗」,台灣只會更慘。

歐巴馬在連任就職典禮尾聲,感性回頭再瞥群眾一眼說,「永遠不可能再看到此幕了」,馬英九若真想學美國,就效法歐巴馬不戀棧,饒了國民黨,也饒了台灣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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