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醫科系宜改學士後  【蘋果日報  2012.07.21】

 

大學指考成績公布,第一類組與第三類組的榜首,與大多數考生一樣,分別以法律系及醫學系為第一志願,反映了這2個科系實為窄門中的窄門,這是升學壓力歷經多年教改始終未減的主因之一。既然如此,為什麼不將法律系與醫學系改為學士後,也就是念完4年大學再來報考呢?

 

台灣教改熱中於變更升學考試方式,聯考、學測、推甄、指考,花樣越來越多,卻只弄得所有人更加疲累。其實升學壓力有所謂的「質量不滅」現象,也就是只要「那麼多人想要搶那麼少的第一志願名額」,升學壓力就不會因為掄才方式改變而減輕。
升學壓力雖然質量不滅,卻可像塗奶油一樣,讓它擴大面積、變稀變薄,滋味就會清淡許多,變得可以忍受,而「法律系、醫學系改為學士後」,就是一個可行方向。法、醫改成學士後,高中畢業生只要先考上相關科系,未來就有機會進一步升學,不必在升大學這一關搶破頭。

 

需充足學識涵養
 
17、8歲高中畢業生,能知道在法庭上廝殺、在手術室動刀動槍的日子,是怎麼一回事嗎?許多考上第一志願的孩子,都是奉父母之命,成績到位不能浪費,於是照著排行榜填志願卡。如果法、醫改成學士後,學生念了4年大學,眼界開闊,身心成熟,更能清楚自己的志向,「非法、醫不讀」的人就會明顯減少。 
醫生律師的養成教育,在國外大多為學士後,理由是念這兩個科系須具備充足的通識涵養,才能培養格局恢宏的專業人才,否則容易造就為人詬病的「恐龍法官」、敗德醫生。4年大學畢業,學生多元發展,面試的時候,可以拿出實力說服考官,而不是只靠家長花錢做包裝,學校也能找到真正適合當法官、醫生的人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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