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導 馬神【自由時報 2010.11.13】

馬總統宴請司法首長,對於阿扁二次金改案一審無罪的判決表達不滿,果然,最高法院馬上對於龍潭購地等案做出三審宣判。馬總統,這樣一來您總算滿意法官的表現了吧?

龍潭購地等案三審定讞,阿扁等於在法律上首次被定罪,馬總統總算可以向藍營支持者交代了,尤其五都投票在即,在這個時機三審判決出爐,效用最大,對於提振藍營士氣與馬總統的民意支持頗有助益,恭喜馬總統了。

馬總統訓斥司法人員說,「二次金改案的審判不符社會民眾期待」,這是什麼謬論?堂堂法學博士,書讀到背脊,竟使用這麼民粹的理由來批評司法,難道要以人民投票表決取代法官審判?馬總統不僅干預了個案判決,甚至已玷汙相關案件後續的審判公正性。

最高法院趕在這個節骨眼宣判,真的把案件查清楚了嗎?法官沒有因為馬總統的關切,倍感壓力,而被迫做出「符合社會民眾期待」的判決嗎?在馬總統的操弄之下,扁案的判決已經失去說服力,淪為政治工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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