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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照建制不能再拖 【蘋果日報  2012.11.15】 

 繼前年一位王老先生釘死失能老妻後,台灣竟又發生身心俱疲的孝子勒死失智老母的慘劇。這些斑斑血淚其實都在控訴:長照建制不能再拖!<h2>每每有這類長照悲歌傳出,官員就會拿出「十年長照計劃」來宣讀,但每月最多90小時的居家服務、每年最多21天的喘息照護,實為杯水車薪。筆者診療過上千位失智老人,看過太多不離不棄的老伴、任勞任怨的媳婦、烏鴉反哺的長子、不忍出嫁的么女,他們請不起外籍看護,也不忍將家人送進安養中心,只好獨自背起照護重擔。 
電影《楢山節考》描繪貧窮村落無力奉養老人,只能將之棄置楢山的故事,若以古喻今,沒有長照的社會其實就是一座大楢山!

借鏡英國志工運動

長照建制最關鍵步驟是長照財源確立,台灣既已決定採取保險制,就應盡快施行。不必擔心反彈阻力,日本民調發現,2000年實施長照保險,民眾滿意度逾八成,高過健保。南韓健保取法台灣,但人家已在2008年施行長照保險,當初的口號是「發揚儒家精神,啟動國民集體大愛」,號稱「中華文化領航者」的台灣能不慚愧?
長照保險實施以前,輸送體系必須加緊擴增補強。長照可分社區與機構兩類,前者滿足輕中度需求,後者針對重度患者。社區方面,尚缺日間托老中心,務必達到每鄉鎮至少設立一所;機構方面,失智老人有許多行為與情緒問題,迥異於傳統照護,必須鼓勵籌設小型、人性化的失智之家,讓家屬放心委託。這些工作可委由署立醫院領航,既能幫助功能不彰的署醫轉型,也能建立照護標竿。
英國仿效日本,日前啟動百萬「失智之友」志工招募運動,彌補正式照護人員之不足,值得借鏡。以新聞中的個案來說,志工至少可提供情緒支持,陪伴家屬走過照顧之路,減少這類悲劇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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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遏止家庭亂倫悲劇  【蘋果日報  2012.10.02】

新竹發生性侵女兒的加害人出獄返家當晚立即再犯的悲劇,顯示「家庭內性侵(亂倫性侵)」的防治有待加強。台灣的性侵害防治體系歷經十幾年來的實務操演、輿論監督,已有長足進步,以新聞中的案件來說,該名父親出獄前應已接受再犯危險評估,若無刑後強制治療之必要才能返家,接受社區追蹤輔導與治療。而為因應屢有加害人出獄,尚未向警察機關報到前便已再犯的狀況,也已採行「無縫接軌」方式,在加害人出獄前將案件移交地方政府。但事實證明,新聞中的家庭還是從防治體系的縫隙中掉落,原因或許就在於防治單位輕忽了家庭內性侵的相關危險因子。 
家庭內性侵以父親性侵幼女最常見。許多動物都已演化出避免亂倫的生物機制,人類更有社會道德約束,但亂倫性侵並不少見,台灣每年通報上千件父母性侵子女案例,而未通報的黑數更是難以估計。為什麼這些父母會做出此種難以想像的惡行?通常須考慮4種因素:加害人有無戀童癖?家庭內有無避免亂倫的機制?加害人尋找配偶的機會如何?是否有反社會人格?

被害人也應防治

文獻上一般認為亂倫加害人的再犯危險較低,易讓防治單位掉以輕心。事實上新聞中的加害人10年前性侵6歲女兒,須注意罹患戀童癖之可能(極難矯治);此次犯刑發生在加害人返家當晚飲酒後,而酗酒正是亂倫再犯的危險因子;加害人的妻子、兩個女兒都有智能問題,家庭內反亂倫壁壘脆弱,但防治單位竟讓其出獄當天立即返家,即使隔天立即啟動社區追蹤都已來不及,未免太過大意。
此案件凸顯家庭內性侵案的防治,須從加害人與被害人兩端同時進行,若家庭結構與功能不足,應讓兒女接受寄養安置,而非再與惡狼父親生活在同一屋簷下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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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要的是長照需求量表  【蘋果日報  2012.09.11】
 
 勞委會回應外界呼籲,將80歲以上老人申請外籍看護工的門檻,由現行巴氏量表35分以下,放寬為60分以下,問題是80歲以下有照護需求的老人呢?勞委會另擬試辦「鐘點外勞」,以銜接未來的長照體系,但聘僱標準若沿用巴氏量表,如何與全日外傭區分?上述狀況都凸顯了以巴氏量表做為申請依據實有不足之處,一來難以涵蓋老人失智失能的全貌,再者無法反映家屬的照護負擔,應仿照日本以「長照需求量表」取代之。 
應依據功能狀態 

許多老人申請不到外傭,並非因門檻太高,而是巴氏量表僅能衡量食衣住行、盥洗如廁這類日常活動能力,忽略了老人的其他照護需求。需照護老人,一半以上都有認知缺損,他們行動無礙但記性很差,時間方位搞不清楚,在巴氏量表上難以顯示(可另以臨床失智量表申請,但多數家屬都不知曉);很多輕度失能老人,躁動多疑甚至有幻聽幻覺,不願合作,比臥床者更難照顧;也有老人罹患多重慢性病,需人陪同洗腎、清潔人工肛門等,但未計入現行評估範圍。 
目前巴氏量表開立的另一個問題,是以疾病做劃分,導致「明明需照護、無一科達門檻」的怪現象。改採「長照需求量表」以後,不僅完整涵蓋老人的身體、生活、認知、精神與行為、社交適應、特殊醫療六大領域,且以功能狀態為依據,而非分科評估,更貼近照護需求。 
以「長照需求量表」取代「巴氏量表」後,須設立「照護需求審議會」,由醫療、照護、社政、家屬共同核定,而非單憑醫生意見。評估人員更須到宅訪視,可杜絕造假。評估結果出爐,重者准予申請外傭,中者建議日間托老,輕者提供居家服務(屬於十年長照計劃範圍),既能滿足各程度照護需求,也可逐步過渡到長照體系,具有前瞻性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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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阿扁接受醫療評估最實在 【蘋果日報  2012.08.31】 

 馬總統說了「保外就醫就是醫療假釋」以後,不管是法務部的說明,或馬總統自己在臉書的澄清,都陷入了文字遊戲,治絲益棼。重點其實在於阿扁到底需不需要更完整的醫療評估與住院診療? 

醫療假釋的英文是medical parole,用白話說是compassionate release,也就是同情假釋,乃針對罹末期重症、身心羸弱的受刑人所做的人道處置,最著名案例就是洛克比爆炸案兇手梅格拉希,因癌末於2009年被蘇格蘭政府釋放,返回家鄉利比亞療養。利比亞的醫療難道會比蘇格蘭好嗎?由此可知,醫療假釋不是因監獄醫療設備不足或不適宜診療受刑人,而是出於憐憫。反觀保外就醫,英文是bail for treatment outside prison,也就是具保之下的獄外就醫,是受刑人權利,非提早釋放。 
台灣精神醫學會前理事長陳喬琪於今年6月下旬前往探視阿扁後說,「扁目前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與重度憂鬱症,已在崩潰邊緣,時間不能再拖」,結果法務部的回應是,「7月20日由長庚醫院精神科3名醫師入監為扁診療,未發現有精神疾病或須服精神科藥物的狀況」,為何兩者看法大相逕庭?到底要相信誰? 

移送病院不算釋放 

任何一位精神科醫師都知道,司法精神評估須有完整專業團隊,在平靜、隱密、放鬆的環境下為之,但監獄可提供這樣的評估條件嗎?監獄裡有精神科護理師提供日常觀察嗎?有心理師給予心理衡鑑嗎?為何只憑幾個醫師入獄看看問問,就認定阿扁「不符保外就醫條件」?
阿扁雖在今年3月住院一周,但當時主要目的乃為診療心臟疾病,對其整體身心狀況並未完整評估。阿扁保外就醫已成高度政治性議題,應成立具公信力的醫療團體,讓阿扁在正常醫療環境下,接受完整充足的醫療評估與診療。《監獄行刑法》規定,保外醫治可移送病院執行,就不會有馬總統所擔心的形同釋放的狀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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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醫科系宜改學士後  【蘋果日報  2012.07.21】

 

大學指考成績公布,第一類組與第三類組的榜首,與大多數考生一樣,分別以法律系及醫學系為第一志願,反映了這2個科系實為窄門中的窄門,這是升學壓力歷經多年教改始終未減的主因之一。既然如此,為什麼不將法律系與醫學系改為學士後,也就是念完4年大學再來報考呢?

 

台灣教改熱中於變更升學考試方式,聯考、學測、推甄、指考,花樣越來越多,卻只弄得所有人更加疲累。其實升學壓力有所謂的「質量不滅」現象,也就是只要「那麼多人想要搶那麼少的第一志願名額」,升學壓力就不會因為掄才方式改變而減輕。
升學壓力雖然質量不滅,卻可像塗奶油一樣,讓它擴大面積、變稀變薄,滋味就會清淡許多,變得可以忍受,而「法律系、醫學系改為學士後」,就是一個可行方向。法、醫改成學士後,高中畢業生只要先考上相關科系,未來就有機會進一步升學,不必在升大學這一關搶破頭。

 

需充足學識涵養
 
17、8歲高中畢業生,能知道在法庭上廝殺、在手術室動刀動槍的日子,是怎麼一回事嗎?許多考上第一志願的孩子,都是奉父母之命,成績到位不能浪費,於是照著排行榜填志願卡。如果法、醫改成學士後,學生念了4年大學,眼界開闊,身心成熟,更能清楚自己的志向,「非法、醫不讀」的人就會明顯減少。 
醫生律師的養成教育,在國外大多為學士後,理由是念這兩個科系須具備充足的通識涵養,才能培養格局恢宏的專業人才,否則容易造就為人詬病的「恐龍法官」、敗德醫生。4年大學畢業,學生多元發展,面試的時候,可以拿出實力說服考官,而不是只靠家長花錢做包裝,學校也能找到真正適合當法官、醫生的人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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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讓公益律師孤寂  【蘋果日報  2012.07.05】

 

知名環保、人權、公益律師林三加,近日竟遭理應協助弱勢、保障勞苦大眾法律權益的法律扶助基金會(法扶),予以不續聘。法扶的理由是林律師「公益案件接太多,案件總數不夠」。問題是一個公益案件所涉及的當事人數目、利害規模、訴訟成本,可以與一般單純的民刑事案件相提並論嗎?

林律師長期代理環保、原住民公益訴訟案件,例如松菸、中科三期,以及阿禮部落特定區劃設、嘉蘭、好茶部落國賠等,奉獻個人時間心力,讓人聯想到美國著名律師丹諾(1857-1938)。
丹諾一生為無助的窮人辯護,處理過許多名噪一時的案件,包括煤礦罷工事件、揭發不人道僱用童工、芝加哥慘案,以及著名的演化論法庭辯論等,但如果丹諾生在今日台灣,恐怕也會被法扶解聘。

   不應只看案件數目

 

《法律扶助法》開宗明義說,乃為保障「無資力、或因其他原因」而無法受到法律保護者的權益,這裡的「其他原因」指的是什麼,法扶成立至今8年,似乎仍搞不清楚!
加拿大、澳洲等國的法律扶助,明確涵蓋原住民權益案件,英國從去年開始修法將環保案件納入公費訴訟補助,其他各國更不勝枚舉。將法律弱勢等同於貧窮沒錢的時代早就過去,法律觀念缺乏、訴訟標的涵蓋外部利益、訴訟成本龐大的案件,都必須考慮在內,而原住民權益與環保案件,正是其中犖犖大者。

法扶應修改內規,不僅要計入公益案件,也須視案件耗費的時間心力加權處理。試問,看100個感冒的醫生,跟拯救1個心肌梗塞的醫生,兩著貢獻孰輕孰重,可以從案件數目來衡量嗎?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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牛豬真可分開談嗎  【蘋果日報  2012.06.13】

瘦肉精美牛議題耗費台灣極大社會成本,但即使這一波《食管法》修正案過關,也不代表一勞永逸,因為馬政府的「16字箴言」能撐多久實有疑問。

「牛豬分離」真的可行嗎?台灣在2007年首次因美豬驗出萊克多巴胺而予以查封,引發美國2008年在WTO動植物防檢疫(SPS)委員會提出「275號特別貿易關切案」(STC275),抱怨「美國豬肉產業損失慘重,台灣應採納以科學為基礎的殘留上限,以促進美豬出口」,一直到去年三月才補述「瘦肉精美牛亦遭台灣下架」。由此可知美方絕不會棄瘦肉精美豬不顧。

美方將一波波施壓

  STC275案近年在SPS委員會討論多次始終無解,因WTO奉為圭臬的CAC根本還沒認可萊克多巴胺,也就是說,台灣擋下瘦肉精肉品,並不妨害自由貿易原則。但解禁美牛瘦肉精後,「牛可豬不可」,形同製造豬肉貿易壁壘,反而違反SPS協定。加拿大豬肉(施用瘦肉精)輸台多過美豬,若向WTO提出貿易仲裁,台灣將輸到脫褲。
經濟部長引述美國貿易代表柯克說,「美牛正面發展有助TIFA復談」,好像開放美牛瘦肉精即可,但去年CAC擱置了殘留草案後,柯克也說「台灣等國以萊克多巴胺為由,對美牛美豬加諸不公平貿易障礙」,把牛豬綁在一起。今年三月「牛豬分離」原則公布後,近70名美國國會議員寫信給柯克說,「台灣政府對美國(豬農)施以不公平懲罰」,要求對台施壓,因台灣若開放瘦肉精美豬,商機可達70億台幣,大過美牛。
至於「排除內臟」,日韓都已進口美牛內臟,為什麼台灣可以例外?當初美國國會要求行政部門與韓國簽訂FTA之前,須確認「美牛得以充分進入韓國市場」,後因韓人激烈抗爭,才限縮為三十月齡以下,並排除腦、脊髓、扁桃腺等高風險部位,但即使如此,美牛內臟還是能夠輸韓。
前三次TIFA會談遭美方擱置的原因,分別是2007年帶骨美牛進不來、2010年美牛內臟絞肉被封殺(即使帶骨牛肉已放行),及去年瘦肉精美牛遭下架,每次都不一樣,可見美方的要求將會一波接一波,不會就此罷休。「16字箴言」頂多應急,並非長遠之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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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中再表決美牛不遲  【蘋果日報  2012.05.26】

 

即使多數民眾仍反對萊克多巴胺解禁,但馬政府已擬於6月12日在立法院強勢通過《食管法》,開放瘦肉精美牛。朝野在國會或許終須一戰,但若能延後1個月再行表決,或可大大降低對立。

 

理由之一,是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(CAC)即將於7月2~7日在羅馬召開年度大會,會中重頭戲之一,就是處理懸宕4年,且已走完所有協商流程,只等會員國做出共識的萊克多巴胺殘留上限議題。在去年大會裡,原本要進行表決,但有會員國提議應先表決「能否以表決方式處理共識問題」,結果支持萊克多巴胺陣營僅以5票之差敗下陣來。1年來,在美國強力遊說之下,情勢恐已翻轉,若能於今年過關,馬政府的解禁理由會更為充分,而反對力道將大幅削弱。
反過來說,近年來台灣一直是反萊克多巴胺的指標國家之一,歐美媒體早已充分報導,假使台灣在CAC大會前夕趕著解禁,必將被拿到國際炒作。馬總統一再重申,在瘦肉精議題上應「依循專家共識處理」,而CAC大會正是全球最權威的專家會議。

看美方報告再定奪

此外,美國近來出現第4起狂牛症案例,台灣的美牛考察團都還沒回來,而美方承諾的流病調查報告也尚未出爐,為什麼國民黨「一定要在立院本會期讓美牛過關」?《食管法》修正雖然主要牽涉瘦肉精,但假使美國的狂牛防疫體系有所疏漏,所有美牛都該停止進口,光討論瘦肉精解禁並無任何意義。 
美國農業部初步調查指出,此案例屬L型非典型狂牛症,是美國首次出現此型狂牛症,特點為動物實驗發現,其對人類的傳染穿透力達百分之百,比傳統狂牛症還厲害,而且垂直傳染(母牛傳小牛)的危險性也更高,不容小覷!美國雖讓韓國與台灣派團前往考察,但該狂牛農場說什麼就是不准參訪,難道馬政府不必等看過美方報告再作定奪?這類流病報告通常耗時2個多月,應會在7月中完成,到時候再表決美牛議題也還不遲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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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理師要聯合起來  蘋果日報 2012.05.12

 5月12日護士節前夕,台中榮總爆發護理師離職潮,這是數月來,眾多護理人員為了抗議長期過勞,所發出的集體怒吼之一。


現代護理之母,英國籍的南丁格爾,在19世紀中葉不顧英國政府反對,勇敢前往土耳其,為參加克里米亞戰爭的傷兵服務。她每每在漆黑的夜晚,提著油燈前去巡視病患,讓「無法言語的受苦者,彷彿身處幸福的夢境,轉身親吻她落在陰暗牆上的影子」(朗法羅詩句),這是南丁格爾與後世護理人員被稱做「提燈女士」的由來。

諷刺的是,前陣子台灣也有一名勇敢的護理師投書CNN,揭發「台灣護理的黑暗時刻」,文中血淚控訴台灣護理人員超時、超量、連生病都不能請假的惡劣工作條件。讓人慨嘆的是,台灣護理人員已「身陷地獄」,手中的微弱油燈,如何再照亮病房與病患?
護理人員過勞雖是全球進步國家共通的困擾,但像台灣護理人員這樣,一個大夜班須照顧超過20床、兼做看護與雜工、被醫院積欠休假與加班費、生病還要在護理站伏案吊點滴的狀況,恐怕絕無僅有,不禁讓人聯想起狄更斯筆下,工業革命初期被剝削的勞工。

聲音零星沒被正視

台灣護理人員過勞導致人力短缺、士氣低落、照護品質下降,已是沉痾,再加上人口老化後,護理人力需求將暴增,「護理危機」的陰影已籠罩台灣醫療體制。政府在每年護士節都會「略施小惠」,作態性地安撫護理人員,但新聞過了以後,問題依舊,原因就在於護理人員的聲音太過零星分散,得不到正視。 

但這樣的狀況在今年已改觀,從北到南、從傳統媒體到網路、從醫院內到街頭,越來越多護理人員開始挺身爭取合理的工作條件。在醫院工作的人都知道,護理人員是最服從、最沉默、任勞任怨的一群,如果不是被逼到絕境,不會做出激烈抗議的舉動。 
白衣天使如果折翼,如何庇護受苦的病患?爭取更好的護理工作環境,不僅為了自身權益,更為了給病患更好的照顧品質。筆者要引用馬克思的名言呼籲:台灣的護理師,團結起來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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