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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童割喉案/了解行兇動機 莫群情激憤【聯合報 2015.06.01】

刺死台北女童的龔姓嫌犯不認識被害者,也沒有兒童青少年被殺案常見的家暴、尋仇或性侵原因,可說是一起隨機殺人案。

龔嫌在公廁選定落單女童為目標,與二○一二年遊樂園男童被殺案類似,這類兇手先想好要殺兒童,再挑選熟悉的處所。挑選兒童乃因易下手。

至於殺人動機,龔嫌在被捕後說「一、兩年來聽到聲音批評他沒工作、沒女友,到廟裡拜拜沒效,想自殺又沒勇氣,或許住進監獄以後聲音就會不見」,而對於刑責,他表示「無期徒刑或死刑皆可」。由此可見他想藉著被關來逃避現狀,甚至有尋求判死的動機,與北捷案的鄭捷類似。

司法必須釐清的是龔嫌到底有沒有精神症狀?如果是在幻聽影響下犯案,就與一般的隨機殺人不一樣,而是類似多年前的螢橋國小與北一女的潑硫酸案,後兩者的犯案對象也都是陌生人,但並非隨機殺人。

媒體這兩天提到的反社會人格,並不足以解釋隨機殺人的犯案動機。反社會人格者在犯下大案前,衝動、涉險與侵害他人的行為大都斑斑可考,但隨機殺人者的犯案紀錄通常一片空白。隨機殺人者大都人格違常,但特質以長期鬱鬱寡歡、自戀居多,而非逞兇鬥狠、素行不良之徒。

一個沒有重大犯罪紀錄,親友也看不出明顯行為異狀的人,為什麼會變成社會眼中的「人魔」?殺害一個無冤無仇,也沒有情感與錢財糾葛的陌生人,是為了什麼?這類案件接二連三發生,台灣社會必須嘗試了解,而非只是群情激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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